【携手同行,守“未”权益】怀集心连心参加怀集县检察院第二届合适成年人聘任仪式暨业务培训会![]() 为进一步提高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专业化、规范化水平,维护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深入落实合适成年人制度,确保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10 月 16 日,怀集心连心组织义工参加怀集县检察院举行第二届合适成年人聘任仪式暨业务培训会。 ![]() 会上,怀集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钱汉华宣读了聘任决定并为合适成年人颁发聘书。 ![]() 怀集心连心副会长许晓娜作为合适成年人代表发言,其表示受聘为合适成年人,感觉责任重大,在往后的工作中一定会依法维护涉案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发挥好合适成年人的作用,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 ![]() 钱汉华副检察长提出希望新聘任的合适成年人要深刻认识开展合适成年人工作的重要意义。一要准确把握开展合适成年人工作的职能职责,全面发挥合适成年人工作的法治实效,维护好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二要当好未成年人权益的维护者,给予未成年人心理上的支持,协助未成年人与办案人员进行沟通。三要当好司法机关办案的好助手,支持和配合司法机关办案工作,确保办案工作顺利开展。四要当好司法机关办案的监督者,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对办案人员和办案活动实施监督,促进公正文明规范执法。会上,全体新聘任合适成年人还签署了保密承诺书。 ![]() ![]() ![]() ![]() 聘任仪式后,怀集县检察院金燕子工作室负责人邵栩罡检察官为新聘任的合适成年人进行业务培训,课程结合涉未成年人案件的情况,在法定代理人不能或不宜到场参与诉讼活动的情况下,如何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牵引点,解读合适成年人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合适成年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合适成年人在参与诉讼活动中享有的权利义务以及如何做好合适成年人工作等,让怀集心连心志愿者们加深了对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的理解和认同,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合适成年人的职能作用。 怀集心连心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合适成年人的职能作用,把合适成年人制度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紧密结合,共同营造一个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良好法治环境,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加全面、有效的法律保护,助力他们的健康成长。 ![]() 什么是合适成年人: “合适成年人”是指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在讯问或询问未成年人时,在场强化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帮助未成年人理解讯问或询问的程序和方式,缓解恐惧和焦虑,同时对此过程中出现的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或不当行为实施监督或纠正的参与人。 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一条规定:“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者法定代理人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 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 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讯问、询问或审判涉案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证人时,在其法定代理人无法或不适合到场时,依法由办案机关通知合适成年人,作为诉讼参与人到场,代为行使其法定代理人的部分诉讼权利,维护涉案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并履行监督、教育、沟通、抚慰等职责。 怀集县心连心助孤扶贫慈善会 5A 级社会组织 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 广东省学雷锋活动示范点 电 话|13827561881(微信同号) 地 址|怀集县幸福街道茂锦商务楼三楼心连心办公室 |